Archive for category 生活

Date: 二月 7th, 2010
Cate: 生活, 社會

多管閒事

「你知道你最大的問題在哪兒嗎?就是你太helpful。這不就是多管閒事嗎?若果你不給他們這些資料,他們就沒有賴到你頭上的可能。」L說。

某程度上,筆者同意L的説話,在商業世界裏頭,要讓自己做得舒舒服服又能穩收俸䘵,不做不錯確是不二法門。不過由於筆者愚不可加上天性頑固,不做不錯的態度,始終學不上。

雖然筆者學不上,不過也想和大家分享,如果閣下悟性高或許將來能夠用得著。

能者多徒勞
「可不可以幫我做一件事?」
「沒問題。」
「唔該。」
由今天起,這責任將落在你頭上。明天開始,「唔該」也將會省下。

自始以後 -「上次叫你做的事,今個月再做一遍吧。」

在年度考核之時,上司會告訴你,你所做的並不在你工作範疇之內,那些不過是你想取悅別人罷了,那管你上司有沒份兒叫你做不在你的工作範疇的事。

閒事莫理
「可以用電郵傳這資料給我嗎?」
「沒問題。」

資料本身正確無誤,不過人家不知道如何正確處理。不久之後,發現資料處理錯誤,並賴到你頭上。對方説:「那資料是你給我的。若果沒有那資料,我連做也不會做,責任應該由你去負。」
“What ?!”
他部門的經理説:「嗯,公平些,那責任就由兩位共同承擔吧。」

權責上誰錯並不重要,能賴到你頭上,他的責任就少些。誰叫你當日那麼helpful。至於一切無關人等,他們自有一套公平原則,就是吹不到我頭上你們平均分配就可以了。

想起柏楊先生《醜陋的中國人》。

看來要在個有病的社會當個沒病的人,確實很困難。

Date: 十月 20th, 2009
Cate: 生活

舅舅

不知是否近日看龍應台的書太多,已故的親人都一一走進我的夢裏。午夜夢迴與故人重逢,腦細胞就忽然活躍起來。無法入睡,就乾脆執筆寫寫往事。

這是家中僅存的兒時舊照。其他舊照片,包括父母年輕時的照片,在八年前遷居時沒有帶走,現在都不知所蹤了。

Childhood

相中抱著我的人是我的舅舅,沒有印象如何跟他第一次相遇,因為那時我還是剛出生的嬰孩。在我四五歲時,如相中所見,廿來歲的舅舅,算不上玉樹臨風,但也是一個好好青年,我想當日的他跟今日的我年紀應該差不多。

在三歲之前,未上幼稚園,媽媽要為口奔馳,不得不把我帶回鄉交托給外婆照顧。 當時舅舅跟外婆一起住,也就順理成章要餵糊仔給我吃、逗我玩、伴我入睡,還有替我換尿布。要説三歲前的日子怎樣過,實在沒有多大能耐記得起。如無意外,也離不開「吃、睡、拉」這嬰孩三部曲。

由有認知開始,就記得這位舅舅,他非常疼錫我。

據母親憶述,要離嫏回香港上幼稚園時,我哭了很久,也抑鬱了好一陣子。由於外婆和舅舅都喜歡我,所以從四歲開始,每年暑假媽媽都會送我回鄉,好讓外婆可以見見這孫兒,也讓我這沒有同齡兄弟姊妹的悶蛋可以跟表哥表弟作伴。

四歲以後發生的事,縱然印象已相當糢糊,但仍依稀記得一二。

有印象第一次喝啤酒,就是四歲。(沒有印象的應該更早,很有可能是甜青島啤伴糊仔。)舅舅堅信,作為一個已經開始讀書的四歲小朋友,有些事總要試一試。凍水洗澡和喝啤酒都是對嬌生慣養的小朋友具有相當實在的意義,我想,是訓練冒險精神罷。

就是這樣,舅舅騎著Honda電單車帶我到餐廳吃下午茶,叫了些甚麼給我吃,伴著一罐「無糖汽水」。

「這汽水很苦。」我説。

「哦?沒有落糖?你不喝就給我喝罷。」舅舅説。

「不行,我喝 - 」

噢,就此中計。我從不認為自己的智商比同年齡的小朋友低,不過若果用計的是大人,得逞機會也應該相當高,那管他只是略施小計。

另外可以説出來「炫燿」的趣事,還有作為小學生就駕Honda電單車。當時還有一位搭客,當然就是我的舅舅。在我踏單車已經有五年年資的時候(我四歲開始可以踏兩輪單車),舅舅決定讓我試試架電單車馳逞空地,我雙手執著油門、剎車掣,舅舅腳踏打火器和協助我保持平衡。這樣酷的事,人生不一定有過幾次。

******

四年級下學期的一個下午,母親騎著單車接我放學。依偎著她的背,聽到她咽喉在發出不尋常的聲音。

我問:「媽媽,沒甚麼事嘛?」

母親説:「沒有事。(沉默) 我要告訴你一件事。你舅舅患了病。」

「甚麼病?」我問道。

母親説:「是白血病。即是血癌。舅舅可能會死。」

單車慢慢停了下來,母親已哭成淚人。我不知道甚麼是白血病,不過聽到那可能會死,我就放聲地嚎哭著。

由那天開始,每逢週末,母親都會帶我到醫院探舅舅,那醫院的名字和地址我還記得相當清楚,是在深圳市華強北路的紅十字會醫院。有時候去到醫院可以見到舅舅,跟他聊聊天,不過若果遇上舅舅要做化療的日子,去到醫院也只能在隔離病房外遠遠看他一眼。一年後,醫院確認母親的骨膸適合舅舅,之後他們到北京進行骨膸移稙手術。翌年,由於血液排斥引起並發症,舅舅與世長辭。

放在他的家中組合櫃中間的,是我幼稚園的畢業照。

他臨別前給了我一只手錶,那是給我的遺物。

雖然不知道那天何時會來到,不過在我結婚的那一天,那只手錶一定會帶在身上。

「舅舅,我活得很好。」

Date: 八月 11th, 2009
Cate: 書籍, 生活
3 msgs

錢瑪莉與王迪詩

若果說香港是一個文化沙漠,鄧小宇應該是生長在沙漠綠洲裏的。

不知道鄧小宇是誰?不要緊。不認識他也不代表你跟文化沾不上邊。某程度上,若你三十未出頭,你跟鄧小宇,應該屬於不大一樣的時空。

誰是錢瑪莉?她是鄧小宇筆下的女人。她,也是鄧小宇的化身。

那王迪詩你又認識嗎?儘管閣下是《蘭開夏道》的忠實讀者,對她的了解,應該也只限於她筆下所描繪的自己,她的身份到目前還是一個迷。據說王迪詩是真有其人的,不過《蘭開夏道》是否由在任職國際性律師行工作的那位王迪詩所寫,還是別人借了她的身份寫故事,卻不得而知了。

不過無論如何,我覺錢瑪莉和王迪詩,也的的確確有幾分相似。雖然出產年份不同,但倆個都是不折不扣的yuppies。

不認識錢瑪莉的朋友,鄧小宇説她跟《Sex and the City》裏的Carrie如出一徹。她愛錢,也愛釣金龜,不過她是一個有修養的女人,生活品味十足。她並不港女,至少我感覺若果錢瑪莉是真有其人,揀手袋,是永不會先看牌子,再看價錢,最後才看款的女人。其實這是很多港女的通病,明明某名牌手裝個款同十年如一日,你自己其實都有少少覺得俗氣,不過個袋貴得來人人都認得是個名牌,適逢大減價,最後都買個返去做戰利品。不竟瑪莉是鄧小宇的化身,講taste,一定唔會差過王迪詩。但跟王迪詩一樣,她也會向不少事投以白眼,但她寫得的確十分過癮的。

王迪詩生活是否有品味,其實不太重要,反正在她的筆下,描寫自己那個class的生活都只是為了點綴氣氛,締造對比。不難發現,萬變不離其中,她的每篇文章都一定要有令她pissed-off的人和事,有時候是公眾人物(才女、特首諸如此類),有時候是工作伙伴(上司、下屬),或有那些無關痛癢的i-bankers,和那個看起來有點fictitious的Philip。老實説,初初看王迪詩的《蘭開夏道》時是挺過癮的,由她設計的theme和characters,對於從未在律師行工作的讀者來説的確是相當新鮮。不過至從她開始多產,手法卻是千篇一律,內容愈來愈枯燥乏味,她也變得愈來愈不真實了。如果她真是一個律師,應該怎樣也掏不出那麼多時間寫稿罷,現在她多產得好像是要靠稿費吃飯似的。

雖然王迪詩應該不會到這篇文章,不過萬一她真的在看,我會推介她看《8 1/2》,因為無論是甚麼形式的創作,都總會有技窮的時候,這部電影所寫的,正是一個開始失去創作靈感的導演。或許這部電影可以幫她逃離過往的千篇一律,往後或許可以創造出一些更好玩的點子。

最後,對未認識鄧小宇的朋友們推介他的新作 -《吃羅宋餐的日子》。

吃羅宋餐的日子

Date: 六月 23rd, 2009
Cate: 書籍, 生活

Eat, Pray, Love

曾經手牽手跟她走到地産舖門前,凝視著金融海嘯下貼在玻璃上一個個用紅色粗筆一改再改的放盤廣告,臉上掛著一絲微笑,覺得能夠負擔得起我倆小天地的日子不遠了。

彼此手牽手的日子走了三年多,遺憾只能走地產舖的門前。

告別不到一個月,舊愛侣已覓到新戀人。眼巴巴看著所愛的人投向別人的懷抱,心裏固之然難受。生活失去了方向,腦海不斷回想過去,放不下。就在這時候,筆者選擇向世界上最佳的避世島出發 - 從書中尋找心靈慰藉。曾經在TED.com看過一位女作家精彩的演說,就乾脆跑到書店,買了一本她的作品。這書不單穩定了我的思緒,還讓我重拾寧靜。這一本書,是Elizabeth Gilbert的《Eat, Pray, Love》。

作者經歴了一次徹底失敗的婚姻,Eat-Pray-Love是她重新認識自己的旅程。離開了傷心之地,她獨自走到意大利、印度和峇里。她從餐桌上釋懷,從冥想了解自己,最後以愛去享受生命。

以下是我這書所得到的。

一、何不?
固有認知往往扼殺了思考空間,愈是循規蹈距的人,愈容易墮入這阱陷。作者也習慣循規蹈距,在婚姻失敗後,她無法正常生活,新的戀情也出了亂子。她希望暫時擱下工作,讓自己從哭泣中抽出。像是理所當然的決定,她卻猶豫了。因慣性而猶豫,在看著她掙扎的時候,我心中問她:「何不?」

接著在腦海裏再問自己同一條問題:「何不…?」

二、愛自己
要維繫與愛侶的關係,犧牲既是必然的,但犧牲應該有尺度嗎?所謂犧牲的,可以是時間,是心思,也可以是自己的個性,甚至是理想。誰知,過份的犧牲未必能夠換到對方的愛和尊重,反正令對方覺得沉重。愈是沉重,離開就愈是無可避免。

作者的旅程當中,不斷透過冥想去與自己的內心世界接觸,以下一幕筆者最為深刻:

她跟靈魂說:「這是一個好機會,叫一切令您悲傷的都出來罷。不要躲起來,請都讓我清楚看見。」悲傷一個一個站起來,重現在她的腦海。她把他們逐一感受一次,然後告訴他們:「可以了,我愛您,我接受了您,回到我的心裏罷。一切都已過去了。」

接下來,她把憤怒,羞恥都呼喚到她眼前逐一感受一遍,然接一一去接受、去愛,因為都是她的一部份。

有時候,我們就是欠缺了一些愛自己和認清自己的勇氣。只有知道如何愛自己的人,才會知道如何去犧牲。有了愛自己作為愛別人的基礎,內心自然會多一份寧靜和安穩。

這本書看起來輕鬆,筆者一邊看一邊在心底裏微笑,偶爾也會把微笑掛到臉上。從這書我學懂了取得心靈上的平衡,這是愛人的先決。

這回失去了未嘗不是一件好事,至少讓我知道自己的膚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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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六月 3rd, 2009
Cate: 生活, 社會

悼六四

《焉能息》

落紅枝折京城夕,

春榮盡皆野草色。

黃雀雖拾牡丹零,

乾坤不轉焉能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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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動容的燭光 圖片來源: NY Times)

Date: 五月 10th, 2009
Cate: 生活, 隨寫

婚書

曾幾何時,婚書是何等神聖,它不單單是要與對方廝守終生的承諾,也包含著兩口子無論貧病痛苦,也得唇齒相依的誓言。

時移世易,與愛侶從一而終的情操,在色慾都市中逐漸褪色。港人的婚姻觀念,也逐漸變得模糊。在現代人的眼裏,認為情情愛愛應該來得更自由,敢愛敢恨,愛要愛得轟烈,人生才活得有意思。蔡瀾先生情愛的觀念很自由,他對婚姻有獨特的一套見解,他說:「一夫一妻制是一個野蠻的制度。是那些基因平庸的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而設立的。基因優良的人會想儘可能散佈自己的基因。」縱是如此,他也不能不承認,婚姻一旦發生了,就要履行。他說:

「 我結婚﹐是因為我當時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但那是一個承諾 — 我會信守到底。」

「如果你在婚姻中感到乏味﹐找些方法娛樂自己罷 — 在不傷害任何人的前提下。」

可是,都市裏有很多人在尋找娛樂時,根本沒有想過自己另一半的感受。這就是自私。

也許婚外情實在太多太多了,大家都早已經麻木。今日的傳媒,也懶得對這些事口誅筆伐,就乾趣投讀者所好,都寫成八掛新聞。有些人甚至會說,這些都是他們兩個人的事,其他人根本無權評價。

人可以玩世不恭,可以嚮往風花雪月,不受拘朿。那就不要結婚。

一旦結了婚,就要安份。

傷害別人的身體,人家可以告到法院,要你坐牢,甚至要你身敗名裂。傷害了另一半的心,告到法院,離婚收場也最多拿到幾個臭錢。那顆心,還是給狠狠的割了一下。

龔先生,你於心有愧嗎?

Date: 四月 8th, 2009
Cate: 書籍, 生活

荒旦的盲

(案:昨日把《小團圓》看畢,今天坐地鐵時沒事幹,胡思亂想一番,想了一個寫文的點子。可是車程太長,想的東西又亂,本打算放棄。但想了又想,如果有點子也寫不出東西,將來有再好的點子也寫不好,所以還是動手罷。)

「在警署內,一群蛙人只穿上了泳褲,帶著潛水鏡,一面嘻笑,一面摳打著有無寸鐵的疑犯。」是彭浩翔電影《出埃及記》的一幕。忘了是在何年何月何日看了這一部電影,只記得是在電影院看的。但這個場景黑色幽默的味道濃,所以很容易就從腦海中浮出來。這場景是說,一些荒旦絕倫的事可以是真的,只是人們都不信。這也是該部電影的tagline。

筆者在看電影的時候,並沒有運用太多腦細胞去思考這訊息。今天腦細胞比較活躍,覺得「荒旦絕倫的事可以是真的,只是人們都不信。」這話很玄。花了些力氣,思考在這世界裏有那些不可思議的事卻又倒是真的呢?結果發覺在印象中這樣的例子不多,大部份想到的,都是在電影或小說裏涉獵到,以為是不可能是真的情節卻原來是有根有據的,然而在自己的經歷中則一件也沒有,沒趣。但可好,腦細胞的活沒有白幹,因為在思考荒旦絕倫的事的同時,我發覺這話反過來也很有意思的 -

「人們都信是真,但事情的本身卻可以是荒旦絕倫。」

幾個月前看過一本名為《盲目》的書,是1998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喬賽‧薩拉馬戈(Jose Saramago)的作品,作者以卡夫卡式手法去敍述一個突如其來、傳染力極高的一種盲症。這一個盲症的患者雙眼都是完好的,但眼睛裏卻只能看到一片白。在一個大部份人都有原好的眼,但誰都看不見誰的社會,人類的荒旦統統都出來了。原慾、私心驅使一切行為。對這部讓薩拉馬戈幫戴上諾貝爾文學獎桂冠的作品,他說:

「盲目並非真的盲目,這是對理性的盲目。我們都是理性的人,但是沒有理性的行為。」

這話不簡單。

要揣摸作者所指出理性的人如何失去的理性的行為,筆者想到兩套解讀方法:

第一套解讀的是:「人們都信是真,但事情的本身卻可以是荒旦絕倫。」

人們被某一概念或思想(白症)完全的蒙閉著,認知下根本沒有其他選擇的存在。人們不知道那些是理性的行為。荒旦的事由此而生。

在今天的新畿內亞,有一條有四百多人的土著,他們還有繼承著一個古老的成人禮,每當一個男性到了成年的大日子,都要為其長老口交,喝下他們的精液。他們相信這儀式能夠把長老的力量賜給年輕的男性。對生活在文明社會的人來說,這儀式無疑是荒旦的、是非理性的。在他們的國度裏,族人根本沒有另一套認知,就是覺得喝精能夠把力量傳給別人。不過,這儀式並沒有殺人祭天,跟人們的普世價值沒有抵觸。我們可以體諒這些盲,因為人類社會不是在同步發展著。那儀式也不過是在現今世界的舊有產物罷了,荒旦起來卻沒有甚麼可悲的。

同樣是被某一概念或思想蒙蔽,有些盲卻是可悲、令人痛心的。同樣是建基於第一個對盲的解讀,我們可以是從另一個的例子看到端兒。盲,使得普世價值被視之無物,人類文明、人命被踐踏。筆者要說的例子,大家都熟悉,發生在六七十年代的中國,說的就是文化大革命。那時當權者製造和徹底利用了人民對其自身的崇拜。人們互相喊同志,臂上綁著有附有魔力的紅帶,雙眼都盲。不看佛面,他們就把廟宇的牌坊拆下來劈兩截,菩薩再善也都被破壞得凌厲。祠堂的老祖宗們也遭殃,給瞎了眼的後人拿下。凡是跟舊知識有關的都是錯,學富五車之士是社會公敵,要打,甚至要宰。就是因為人們都瞎了眼,崇拜當權者,跟隨當權者的說話就是社會上的norm。既是norm,大家都覺得自己所做的都理性,那管行為裏頭有否抹滅人性的內涵。

總而言之,筆書的第一套對盲的解讀,是人們的盲,都是被動的。

而筆書第二套對盲目解讀的是:「人們都知事情是荒旦絕倫,但他們都一一照做。」

人們的眼都健全,可以選擇看得見,只是大家都選擇盲。那就是說,人們都清楚那些是理性的行為,只是大家都選擇摒棄和平,道德,還有愛,而選擇以原始、自私的方法行事,繼而產生互相踐踏的行為。

這樣的例子多不勝數,基本上政治家為了私心舉兵他國都是歸這一類。二零零三年春,美英二國的聯合部隊在未經聯合國授權下,以消滅該國藏有大殺傷力武器為名,出兵伊拉克就是一例。生靈塗炭,單是美國在該國的戰役中死去的至今也有二千幾百人之多。最後大殺傷力武器都找不到,英魂到底所為何物?或許就是領袖荒旦的一個假設。假設若果伊拉克真的有大殺傷力武器,就有可能會威脅到美國的安全,正因為有了這個假設,出兵就是必要的。

領袖的盲目,縱牽連很廣,生靈塗炭,但也只說明了小撮人類的醜惡。但筆書認為,薩拉馬戈最想說的,是基於筆書的第二套解讀,但更令人噁心。不是小撮人類如何醜惡,而是人類均自我沉淪,人人都醜惡。因為大家都摒棄了和平、道德,在可以選擇的情況下,為了自己的利益、肉慾,把一切的普世價值都視而不見。

比方說,有些人早已忘了婚姻是基於人與人之間互相忠誠的盟誓,選擇去背棄另一半,選擇不斷滿足自己的肉慾。事情本來是荒旦的,但人們看得多了,都麻木了。就如筆者討厭香煙的氣味,但可惜生來就長於一個二手煙的家庭,無論心口說有多不喜歡吸煙,但鼻腔裏的細胞都不知不覺地適應了壞東西,對氣味早已變得麻木。

為了金錢利益,人類也願意變得腐化。金錢縱萬歲,亦萬惡。我相信在當今社會,奉守拜金主義的信徒,可能比基督徒還要多。這隱含了多少社會的衷傷?荒旦的事在我們眼裏也逐漸變得不算一回事。廿十來歲的青春少艾,為了別人的財富,根本誰都不愛,就用自己的青春來換未來的財富。這樣的事,我們都麻木了,見慣不怪。年紀輕輕的少女,嫁給比自己爺爺還老的人,到底為些甚麼?筆者對忘年戀者並無敵意,亦相信真心相愛忘年戀也可以很幸福。但我相信有愛情基礎的忘年戀,還只能算是異數。而大部份作出這樣抉擇的人,為了都是個人利益,這也是一個很荒旦的norm。

人類主動走向腐化,放棄理性的行為,是社會的可悲。人們對光怪陸離的事情感敏度下降,也許是人類社會逐漸走向荒旦的先兆。

blindness

Date: 二月 28th, 2009
Cate: 生活, 舊文

長大了嗎

(案:其中一個令我再執起筆的原因,是因為看到自己往日載的舊文,日後有機會的再多和大家分享幾篇。這一篇是我比較喜歡的,既然再放上Blog,我也順道把文字修葺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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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路途上,我們從孩童開始慢慢走向成年人的世界。兒時我們都渴望自己能快些成為大人,因為他們總覺得成人的世界比較多姿多采。所以他們不時會跟爸爸媽媽說:「我長大了。」

某天,在一茶餐廳內,一對父子吃下午茶結了帳後,爸爸伸手拖著自己的兒子離開,那兒子大概七八歲罷。那一刻,兒子不願兒給爸爸拖著,所以反抗起來,說:「我唔係細佬喇。」

爸爸不理會兒子的反抗,笑著,繼續把手伸向孩童,不知是那爸爸是不明白兒子在想甚麼,還是故意的挑釁。不消一會,兒子忍耐力都用盡了,開始發難。口裏所吐的,盡是不滿,想要和爸爸抗爭到底的樣子。除了言語上的反抗,行動上也進一步升溫,雙手不停拍打著爸爸的小腿,像是要趕出所屬領土似的。爸爸的臉色變了,眼稍稍望向四周,見人家都看著他們,有點窘。就在那一刻,爸爸呆了一呆,心裏倒必是在盤算著該如何是好,最後,這位爸爸竟然打算把他兒子抱起來哄。

正如所料,孩童報以一個更強烈的反抗。爸爸宣佈投降,面紅耳赤的站開一步。

他們都知道自己已成為了茶餐廳內的焦點。

幾分鐘過來,難堪的爸爸決定放棄,坐了下來。不消一分鐘,小朋友冷靜了下來,坐回他爸爸的身旁。臉還是通紅的。

這一個情景,令我回想起小時候的自己。

*****************

「爸媽,我長大了。」是我們心裏的話。

但是,在父母的眼中,我永遠也是長不大的。

不過當我們愈是長大,就愈不會對父母的呵護作反抗,反而樂在其中。

Date: 二月 28th, 2009
Cate: 生活

筆桿有點重

真的很久沒有動過筆。也忘記了由那天起,沒有再寫Blog了。不管如何,希望能夠重新拾起筆桿,把一些心裏所想的和大家一起分享。Leona說得對,其實寫Blog就如性一樣,靈感到的時候,不消一刻就能完成創作。但若心裏沒有東西想講的話,真的沒法強來。

可能太久沒有動過筆,縱使心中的確有話想說,但總覺得拾起的筆桿有點重。

昨天晚上,和一位友人吃飯,閒聊大家的生活,發覺大家隨著離開大學校園而踏進社會,生活都變得十分刻板。每天上班的時間,己經佔了廿四小時當中的十二個,有六個到七個小時給睡魔消耗了,再減去用饍和交通所花的,餘下來的時間真的很少。我們在處的,正正是人生最精采的雙十年華,但生活折驣己經徹底地開始了,難道我們就只可這樣繼續悶蛋?二十來歲便當悶蛋,三十歲成了家後怎麼辦?

工作以外,餘下來的時間真的少得可憐,或許這是都市人的悲哀罷,好像無法避免。我們唯一可做的,就可好好珍惜餘下來的時間。

那餘下的時間該如何利用呢?不能否認,我生來就是悶,小時候朋友不多,中學生時圈子也是比較小。大學年代圈子可闊了點,但不喜歡埋堆,總覺得一個人自處的時候比較輕鬆,這樣的心態到踏進社會工作也沒有多大改變。舊公司裏頭,我們發現了大部份的同事也有不同程度的“A“ (Autism),直到現在,我還是很"A"。既然是"A",就要忠於自己,希望在平衡社交和自處裏頭,能夠稍稍傾側向孤獨。所以在消磨閒暇時,就跟隨這方向。

快樂不能與任何的人、事、物畫上等號。比較接近快樂的,卻是在不同的時間、空間、思緒下,是否能夠隨心所慾地去選擇做些甚麼。

筆桿雖重,這一刻我想去寫,不管寫了些甚麼,隨心地去寫,就是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