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書
曾幾何時,婚書是何等神聖,它不單單是要與對方廝守終生的承諾,也包含著兩口子無論貧病痛苦,也得唇齒相依的誓言。
時移世易,與愛侶從一而終的情操,在色慾都市中逐漸褪色。港人的婚姻觀念,也逐漸變得模糊。在現代人的眼裏,認為情情愛愛應該來得更自由,敢愛敢恨,愛要愛得轟烈,人生才活得有意思。蔡瀾先生情愛的觀念很自由,他對婚姻有獨特的一套見解,他說:「一夫一妻制是一個野蠻的制度。是那些基因平庸的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而設立的。基因優良的人會想儘可能散佈自己的基因。」縱是如此,他也不能不承認,婚姻一旦發生了,就要履行。他說:
「 我結婚﹐是因為我當時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但那是一個承諾 — 我會信守到底。」
「如果你在婚姻中感到乏味﹐找些方法娛樂自己罷 — 在不傷害任何人的前提下。」
可是,都市裏有很多人在尋找娛樂時,根本沒有想過自己另一半的感受。這就是自私。
也許婚外情實在太多太多了,大家都早已經麻木。今日的傳媒,也懶得對這些事口誅筆伐,就乾趣投讀者所好,都寫成八掛新聞。有些人甚至會說,這些都是他們兩個人的事,其他人根本無權評價。
人可以玩世不恭,可以嚮往風花雪月,不受拘朿。那就不要結婚。
一旦結了婚,就要安份。
傷害別人的身體,人家可以告到法院,要你坐牢,甚至要你身敗名裂。傷害了另一半的心,告到法院,離婚收場也最多拿到幾個臭錢。那顆心,還是給狠狠的割了一下。
龔先生,你於心有愧嗎?